跳到主內容區塊

局務會報

第392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梁一柱、吳安琪、吳金龍、章毅、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許有良、林崇傑(簡裕榮代理)、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簡瑟芳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各科處辦理研討會、座談會應評估與談人之學術及專業地位,邀請適宜之局內或府級長官出席。

    • 請評估臺北館移設他地續展之可行性。

    • 11月5日信義東延段會勘,請二科先洽捷運局溝通。爾後同一議題如涉及二單位以上權責,請務必於會前將意見協調整合再出席。

    • 11月10、11、12日本局一科、三科及更新處分別辦理研討會,局內長官出席時間請儘速協調簽報。另考量五科亦將於12月辦理研討會,請派員擇一全程參與瞭解。

    • 五科後續將簽報二處公營住宅基地申請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請四科協處。

    • 11月3日記者會相關資料及感謝狀,請於明日(11月2日)中午前妥備提供局長參閱。

    • 好好看系列二申請案容積獎勵從嚴審查,審議原則請儘速確認,各基地之維管及使用情形應有檢查機制。

    • 永續發展委員會建議推動本市屋頂綠化,請建管處研辦。節能風水師執行績效併請統計整理。

    • 寶清段競圖評選作業及研討會,請掌握辦理時程並應有替代方案。

    • 公營住宅後續將優先辦理大基地再檢討小基地,有關本局已編列之明年度預算及今年執行中之預算處理方式,請會計室安排局長時間,邀集二位副局長、主秘及總工及業務科研議處理方式。

    • 各科室處辦理100年度資本門預算案件,如有困難應即時說明提出討論,研擬改善措施,請會計室持續督導各科室,於二週後提報改善情形說明。

    • 本週五起進行市政總質詢,請依規定留守,模擬問答除提供市長之資料外,並應研擬詳細答覆內容供局長參考。

    • 臺北館各影片資料請收集於局網開設專檔收存,併請燒錄光碟提供各科處及局內長官參考。

    • 地上權旅館案請注意進度並審慎辦理。

    • 出租國宅各項工作如有任何狀況發生,應即時處理並回報局內長官知悉,不可等事態擴大才回報。

    • 大龍峒公營住宅明年入住時程不可延誤,五科、七科及更新處之各項作業程序及時程安排請再檢視,務必掌握各項時程。

    • 萬美國宅附近地區有蛇出沒情形,應協調消防局協助並注意人員安全。

    • 請政風室協調將師大商圈相關店家列入公共安全聯合督導稽查範圍,進行督導。

    • 老舊公寓都更專案申請案,資料程序完備之申請案,請儘速檢視協助後續程序。

    • 100年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時間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請各科室處轉知各財產申報義務人注意時效、維護權益。

    • 有關王總提案推動本局主管會報/局務會議少紙化作業,請資訊室瞭解相關出席會議人員設備配備情形及研處議程資料上傳下載介面。全案訂於11月15日開始試辦,並俟試辦結果調整作業方式。

    • 2011年臺北市都市發展年報請各科配合一科作業時程提供資料。

    • 請洽本局出席國際最適宜居住社區獎代表瞭解參賽整體狀況、各城市參賽之表現及得獎城市優勢等,整理成簡要資料提供局長及本市籌備明年度參賽工作參考。

    • 仰德大道道路現況與都市計畫不符者,請二科整理產權等資料,邀請交通單位研處,如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納入士林通檢辦理。

    • 府內同仁符合申請公營住宅資格者應否利益迴避1節,於行政程序法已有應迴避及得迴避之規定,請依該規定辦理,遇有應迴避之同仁其業務應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 感謝資訊室督導本局資訊安全相關作業,使本局獲得ISMS績優肯定。另請資訊室及二處資訊室協助推動本局BIM計畫,使本局建管、都審等作業能於四科3D數值地形圖之基礎上提升效率,請八科參酌新加坡經驗及時程,擬定細項推動計畫,簽報推動。

    • 出租國宅各項管理工作應有統一格式,併善用資訊系統,以提升管理效率。目前各社區回報事項尚有以手寫方式提供,請改善。如需建置相關系統,可請資訊室協助。

    • 本局辦公室裝修案請注意辦理時程,各科室亦請儘速進行書圖資料整理,以配合後續施工,全案請主秘督導。

  • 綜合指示事項
    • 師大商圈案市長指示由陳雄文副市長成立專案小組,先界定範圍一切依法辦理,各單位應就所管事項備妥處理方案。請二科、八科及建管處提出可行方案。

    • 涉土地法案件應瞭解立場、注意回函內容並考量後續結果。請各科處主管注意督導並轉知同仁注意。

    • 公辦民營業務訂有自治條例規定,各單位可洽財政局。法規會建議應多參採促參法,另如果超過1億元以上外包場館,皆應送市議會。

    • 各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網站應注意駭客攻擊,不要隨意連結不當網站以免中毒。

    • 各機關辦理法規修訂為自治條例,應先送會研考會再送法規會,法規會並將修正作業流程送各機關參考。請各科室處辦理法規修訂應注意。

    • 世界設計大展及臺北館辦理成效良好,相關同仁辛苦了,市長裁示請依規定簽報敘獎。惟松菸展區之抽獎活動執行欠佳,市長亦指示爾後此類情形將議處簡任人員責任。有關敘獎事宜,請一科洽文化局瞭解簽報。

    • 南非開普墩以將破敗地區改善獲得2014設計之都,各局處應將相關資料及缺失分送觀傳局及研考會整理作為後續工作參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