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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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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參與FutureGov年度未來獎,請更新處依規定格式填寫相關資料,並於3月底前送一科彙整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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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單位預為檢視本局網站資訊內容,並於3月27日前將修正意見送資訊室彙整,俾3月28日之研商會議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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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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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2小段5-4、23及23-1地號基地地上權旅館開發案,修正招標公告內容之程序要加速,且須考量延長收件合理時間及公告修正前已有投標廠商之處理方式,同時在修正之公告內容應明訂招商說明會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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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訂3月28日辦理防災演習,請八科、建管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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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經建會研議容積銀行制度之相關資料,請二科儘速整理後提供局長。另研修辦理容積移轉操作機制部分,請一科彙整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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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二科儘速處理松山機場暨週邊地區都市計畫檢討案,至於都市設計部分,請三科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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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水源營區變更為體育場用地案,請二科於3月22日前邀集相關機關就可能之問題、解決方式等議題予以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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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參加3月22日安康平宅改建之公聽會,相關資料請五科預為準備。另原平價住宅戶改建後與社會局界定分工原則、分回住宅管理方式之簽文,請主任秘書聯繫社會局儘速完成會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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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捷運聯合開發及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住宅是否安裝冷氣機、設置樣品屋等議題,請六科儘速簽辦開會研商,並請邊副局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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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松山區寶清段及萬華區青年段中央社會住宅之規劃設計以及與週邊居民之溝通,處理要謹慎、細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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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住宅已受理申請但未核發證明之案件,請七科預估可完成處理之合理時間,並洽營建署了解開放選購之時程,俾本局配合選購時間加速辦理審查核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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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樂出租國宅立面景觀美化工程完工後,請洽發言人室派員至現場勘察,再安排市長視察,同時要加強整理環境,以提升社區之居住安全、品質及市容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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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公營住宅之工程結算及建物所有權登記,請更新處儘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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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設立之籌備工作,請更新處加速作業,俾能於4月掛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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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建管處加強違章建築之查拆,並依規定程序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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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發展願景」簡報製作競賽,請各科參加人員於3月20日前將作品送人事室辦理後續評比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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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處室處理業務如有節省公帑、提升行政效率等情事,請鼓勵同仁踴躍參加廉潔楷模選拔,並於3月30日前將提報人選及事蹟送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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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五科預為準備西寧國宅之相關資料及評估改建之可行性,並會同參加3月22日由陳副市長主持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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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公營住宅服務中心之設置區位,請邊副局長召集會議研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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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八科就建築物混合使用管理機制委辦案編列102年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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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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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各機關之各場地收費辦法,應以本府立場整體考量,並依法規會統一訂定之收費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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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兼顧師大社區之生活品質、地區發展及公共安全,本府後續之處理仍將依法行政,並以公平一致的方式處理。另本府在一週內將訂定「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草案)」,完成法制作業後將依該原則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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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各機關應加強中央統籌分配款之執行率,有關既有出租國宅設備設施改善工程之經費支用及執行計畫,請六、七科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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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前屆會期市長、本府長官及局長承諾議員之相關事項,請各科處儘速檢視處理。另重要議題之模擬問答,請各科處於3月26日前配合辦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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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