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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772次主管會報

主席:黃一平局長
紀錄:吳名秋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張明森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王金棠專門委員、蔡學義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陳智盛專門委員、袁如瑩副總工程司、黃智卿副總工程司、林玄理正工程司、孫定一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傅舜華副總工程司、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洪月卿科員、謝孝昆科長、楊智盛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楊少瑜科長、魏國忠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王超弘主任、張玲玲主任、李琇琪主任、陳信良處長、簡瑟芳 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劉美秀處長、羅文明總工程司、李松鶴專門委員、汪海淙副總工程司、蘇雋懿組長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有關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立時點之認定,本局基於立法目的之達成,應綜合考量中心籌備作業期程,中心揭牌僅係對外宣示設立,仍有實質業務可否推動之考量,請各單位以籌備小組營運至5月31日,作為該中心設立時之時點,後續相關推動以此原則辦理。(更新、都更中心、一科、七科)

    • 如有臨時性計畫涉及繳納代金業務的科室,請第一時間告知更新基金或住宅基金管理單位,避免收入未即時編列至預算中造成超預算盈餘繳庫之情況。(建管、二科、三科)

    • 明倫社宅水塔清洗作業,請住宅工程科及住宅服務科共同研議清洗機制,並請住宅工程科找工程專家討論符合維管效率需求,是否有更加增置方案。

    • 針對工務部門質詢所關心之案件及相關法令研修案(如外牆申報、成立管委會績效等),請建管處加強時程掌握並積極辦理。(建管處)

    • 東區門戶南港轉運站東站BOT案於建照申領審查程序中有關涉及原使照法定空地之疑義,請建管處洪總工協助督導後續。(建管處)

  • 綜合指示事項
    • 近期本局市長列管案案件數略有下降,感謝同仁積極辦理,惟仍請檢視工作流程及時間是否可以及時達成,必要時請簽陳提報本府調整,以符實需。(更新、建管、各業務科室)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