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王玉芬局長
紀錄:林葡堅
出席:羅世譽副局長、方定安副局長、虞積學主任秘書、史維斌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魏國忠專門委員、楊智盛副總工程司、黃智卿副總工程司、林玄理正工程司、李彧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洪月卿科員、江中信科長、謝孝昆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楊少瑜科長、張裕隆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峯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林榮亮主任、酈佩珍主任、鄭景文主任、陳建華處長、葉家源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劉美秀處長、洪德豪總工程司、鄭大川專門委員、汪海淙副總工程司、蘇雋懿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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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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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綜合企劃科先予了解北投光明國小附近溫泉池位置,以利後續該區塊都市計畫變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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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慈社宅室內裝修工程請如期完工,並由住都中心依計畫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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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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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綜合企劃科於3月底前完成代金審議、估價優化及合理性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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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綜合企劃科於農曆年前完成研擬TOD檢討草案並向局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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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與不動產公會定期召開會議請綜合企劃科開始啟動,後續依輪值順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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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共藝術規劃設計,請都市設計科爾後應預為評估合適地點放置,並應考量作品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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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都市設計科彙整過去4年本市都審指標性個案統計資料,以利後續予李副市長室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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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都市計畫書內之都市設計準則訂有原則性規定時,應界定該原則之放寬範圍或上限。另請都市設計科未來應於都市計畫擬定時即參與討論,將都市設計審議所面臨之問題提前研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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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未來都更或都市計畫捐贈回饋公有住宅一案,請住宅企劃科研議現行15戶以上作為社宅、15戶以下作為青銀共居、二胎家庭或都更中繼之可能,其名稱建議與現行社會住宅有不同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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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工程進度如有變更或異動時,請住宅工程科綜整相關資訊並於當週週五下班前提交書面資料予局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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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更新事業計畫併同劃定都更單元是否有更精進作為,請更新處重新檢視白皮書內容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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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安聯檢請建管處研議編列經費委外辦理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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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住都中心於公辦都更說明會應將規則敘明清楚,避免造成後續都更案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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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總工室彙整本局各科室112年委辦案進度,俾利後續追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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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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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科室處就權管業務及重大事項預為擬定行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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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科室處擬定重大業務事項議題,並提交局本部彙整,以利後續向李副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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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就重大計畫草案請於農曆年前擬定,3月底前完成或具階段性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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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