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王玉芬局長
紀錄:林葡堅
出席:劉美秀副局長、簡瑟芳副局長、陳建華處長、虞積學處長、史維斌主任秘書、楊智盛總工程司、洪德豪總工程司、葉家源總工程司、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魏國忠專門委員、黃智卿專門委員、林芝羽副總工程司、楊少瑜副總工程司、江中信科長、蘇芯慧正工程司、謝佩珊科長、陳建志科長、張家純科長、張裕隆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峯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林榮亮主任、黃國銓主任、鄭景文主任、林玄理正工程司、李彧正工程司、汪海淙副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吳名秋正工程司、洪月卿科員、羅世譽副執行長、夏翠蒂主任、林葡堅約聘正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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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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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容積代金精進作為,請綜合企劃科於3月底前完成。另TOD容積都審審議機制請儘速排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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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善社宅2月27日前之通報案件請住宅工程科及服務科儘速於3月15日前完成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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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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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廣慈C及後續其他社宅工程如有變更設計請務必於竣工前完成,並請魏專委協助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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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請住宅工程科提醒社宅進駐單位可先予提出公共空間使用需求,以利建築師一併納入整體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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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莒光社宅入住合約內容之擬定,請住宅服務科及住都中心可預為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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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廣慈社宅公共空間及環境整潔維護,請住宅服務科與物業公司研議精進作為,並請黃專委協助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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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研議及回應建開公會所提都更、都設及容移審議機制等相關建議,請綜合企劃科續處。另有關與建開公會合辦公私協力更新相關議題之研討會,請更新處儘速排定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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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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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科處於3月6日(週一)中午前提供市長施政報告模擬題第二次海選題目,第一次未入選或重大議題均可提出,經局長勾選題目之科處3月15日(週三)17時前登入議會案件管理系統完成登錄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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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秘宣達事項如下: (一) 市政大樓地下停車場洽公停車以停放4小時為限,不得跨日,以提高車輛停放之周轉率。 (二) 本局如有運用駕駛之個案需求時,可專簽報府核定,其餘同仁亦可參與公務車統一調配機制。 (三) 如因業務需要,公文核章數及核章層級可彈性調整,惟不應影響公文時效、品質。 (四) 撰擬府簽應簡明扼要,並整合機關內部意見後方可上陳,倘會簽他機關,該機關如有不同意見時,應綜簽後再上陳。 (五) 合法取得之單據依規定均可核銷,惟仍鼓勵同仁多採用電子發票,另免用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列為除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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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