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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811次主管會報

主席:劉美秀副局長
紀錄:林葡堅
出席:劉美秀副局長、簡瑟芳副局長、陳建華處長、虞積學處長、洪德豪總工程司、詹育齊總工程司、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魏國忠專門委員、黃智卿專門委員、林芝羽副總工程司、楊少瑜副總工程司、江中信科長、凃之詠正工程司、謝佩珊科長、陳建志科長、張家純科長、陳珮嘉股長、吳逸民專員、高國峯科長、陳春蓮主任、陳志丞主任、鄭如欣專員、黃國銓主任、鄭景文主任、林玄理副總工程司、李彧正工程司、汪海淙副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吳名秋正工程司、陳錦豪專員、洪月卿科員、羅世譽副執行長、夏翠蒂主任、潘玉婕聘用幫工程司、潘才鉉科員、林葡堅約聘正工程司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有關拜會公會之議題,請綜合企劃科及更新處應事前與公會充分討論,俾利是日拜會程序順利進行。

    • 有關國土計畫審議簡報,請綜合企劃科於5月19日前完成修正並向局長面報。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有關本市社宅工程PCM及監造之責任要求,請住宅工程科研擬及訂定相關措施。

    • 為預防及因應公安事件發生,請建管處偕同公會技師持續就本市102處開挖階段之建築工地進行勘查,並應預擬勘查項目及重點,以維相關作業順利進行。

  • 綜合指示事項
    • 第232次主任秘書會報主席指裁示事項宣導 (一) 市長與里長有約座談會,里長提案涉本局(1局2處)業務時,局處首長應予出席。 (二) 5月1日起執行「鼠患防治計畫」,每日下午6時以後之廚餘,應集中1樓茶水間丟棄。 (三) 市長公開行程請各局處應通知選區議員或各該委員會議員,邀請方式授權局處依活動性質判斷決定。 (四) 市長赴議會備詢前一日可能質詢議題研擬答詢,留守人員完成相關作業,須於獲府方通知後方能下班,且同仁接獲秘書長室可下班通知後應同步知會主秘及總工。

    • 有關人事室宣導之「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請各科室處主管代為向同仁宣導。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