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王玉芬局長
紀錄:吳名秋
出席:劉美秀副局長、陳建華處長、虞積學處長、史維斌主任秘書、詹育齊總工程司、洪德豪總工程司、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黃智卿專門委員、楊少瑜專門委員、林芝羽副總工程司、林玄理副總工程司、洪月卿科員、潘才鉉科員、陳映如正工程司、蘇芯慧科長、陳建志科長、張張裕隆科長、高國峯科長、黃國銓主任、鄭景文主任、鍾依儒主任、陳春蓮主任、汪海淙副總工程司、梁家源正工程司、張詩林正工程司、羅世譽代理執行長、夏翠蒂主任、江昶賢專案規劃師、吳名秋正工程司、湯勇循正工程司、冷岡樺正工程司、蘇辰福設計師、林成韻專員、張書維正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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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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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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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綜合企劃科速函催新工處就容積代金委員會建議案提供補充案情資料,以利後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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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港區公所及南港區市立圖書館原址後續應用,請綜合企劃科就土地使用效益及計畫期程等相關面向,簽報本府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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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我新舍本局於4/18邀集中央相關單位就本案基地後續整體開發方向、是否得供社宅使用暨社宅用地取得方式、都市計畫變更等,請都市規劃科將與會人員及發言內容詳細紀錄,以利對外說明及後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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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宅公共藝術案涉及本府新工處人行鋪面防滑係數調整,請都市設計科向住宅工程科洽詢已發包或執行中案件之因應,以釐清本案後續行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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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住宅服務科轉知各主管,提供局長室資訊應正確,統計數據應一致,若有變動應敍明理由及時回報修正,以保持資訊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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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主秘就EOC進駐層級及應辦事項邀集建管處及建管科討論確認,再轉知相關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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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廣告物違規案件清查作業,請建管處依現有規劃研議執行,並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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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防空避難室清查,請建管處依府級指示辦理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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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直案旁公辦都更案,請住都中心就原容積認定所涉法令問題妥為向民眾說明,並配合研擬替代方案。另請建管處配合出席說明會說明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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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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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