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簡瑟芳局長
紀錄:吳名秋
出席:劉美秀副局長、陳建華處長、虞積學處長、吳金龍主任秘書、楊智盛總工程司、詹育齊總工程司、洪德豪總工程司、林芝羽專門委員、林玄理副總工程司、汪海淙副總工程司、胡如君副總工程司、洪月卿科員、潘才鉉科員、江中信科長、蘇芯慧科長、陳建志科長、張家純科長、張裕隆科長、陳正廷科長、高國峯科長、黃國銓主任、鄭景文主任、鍾依儒主任、陳春蓮主任、林慧倫主任、張詩林正工程司、洪崇嚴副總工程司、林震光副工程司、夏翠蒂主任、江昶賢專案規劃師、吳名秋正工程司、蘇雋懿主任、張書維正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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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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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生社區案準則條文修訂內容,請都市規劃科向劉副局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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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宅基地及相關單位使用規劃,部份議員建議如樟新市場做為木新市場中繼、黎元市場用地做為殯葬專區因地方民眾反彈擬另覓自來水廠用地興建,該地仍做為社宅基地等規劃,請住宅企劃科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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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宅工期涉及參建單位預算編列等事項,請住宅工程科依研考會研訂本府參建單位檢核表及工單小組規範妥為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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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宅好厝邊計畫涉及工程介面部份,請住宅工程科及住宅服務科應依既定SOP辦理,至各區公所辦理入厝活動尊重區公所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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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社宅之招租與換約涉及民眾關心議題,另更新處等重大政策宣傳,請妥為規劃,並撰擬FAQ提供本府研考會1999話務中心,以利話務中心人員協助向民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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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辦都更請更新處排會向局長報告各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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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捷運局捷運站周邊之頂好龍門商圈周邊老舊建物拉皮部分,部分大樓尚未成立管委會部分,請建管處協同更新處辦理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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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華榮社宅租金及管理費,應明確分列,請住都中心依住審會決議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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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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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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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會訂於10月2日開議,請大家預為準備因應。 1. 重申議會協調會開會時間若無法出席,應於事前向議員研究室說明,必要時請府會聯絡人代為出席說明。 2. 有關議員關心議題,請相關科處準備模擬題,以利後續 (二)有關山陀兒風颱風侵臺,請各相關科室處及早因應,以減少災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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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