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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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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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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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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議員針對關渡平原納管建議,請都市規劃科整理相關資料,提報李副市長會議。
二、有關立體連通平台寬度以及樹穴淨深等,請都市設計科納入今年修訂之都審審議參考範例,訂定統一標準。
三、有關國住都建議未來將同一社區分屬中央及本府之社宅單元統一交由單一機關代管,涉及本府政策目標設定、入住對象、租金標準及物業管理等議題,請住宅企劃科預為研議因應方向。
四、有關議員質詢三區肉品市場整體進度,請住宅工程科研擬施工期程調整的說帖並向議員說明。
五、有關社宅住戶向議員陳情針對育有幼兒家庭是否享社宅停車優惠之議題,請住宅服務科持續追蹤停管處後續處理方向。
六、有關住都中心使用斯文里工作站建物長期漏水無法透過維修根治,請更新處研議該建物更新重建之可行性。
七、有關575專案標的(內湖康樂街)是否為海砂屋列管對象,及是否已公告停止使用與限期搬遷,請建管處查明,以利評估後續兼顧安全性及公辦都更進程間之因應作法。
八、針對社宅租金及管理費定價策略與收費標準,仍請住都中心提出精進方案,供後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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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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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各科處室於公文陳核過程中如經府級長官幕僚人員退文意見,應即時回報局長室,俾能妥適回應。另市政總質詢前,請各科處室主管自行檢視議員提出需協調或釐清之事項是否均已妥善處理完畢。
二、有關2347次市政會議綜合指示如下:
1. 市長指示:「世壯運賽事期間攸關選手權益,務必妥處每個環節,使選手應留下正面印象。在輿情回應部份各局處認養場館發生各項狀況,第一時間應儘快釐清事實,並即刻回應及澄清」。林副市長指示:「有關輿情處理部分,請局處進駐主營運中心 14個處的處長,將輿情處理視為自身局處的責任;除世壯運發言體系外,各局處新聞聯絡人亦應加強新聞澄清與說明,並主動透過局處自身系統或其他適當管道,協助對外傳達正確訊息及釐清錯誤消息」。
2. 市長指示:「請教育局協調北市大配合市府,須負責場館安全、環境整潔、動線規劃、置物櫃等設施管理,應積極協助維持賽事」,林副市長指示:「詩欣館為市立大學所屬場館,除由都發局認養外,請教育局轉知市立大學應主動檢視場館硬體設施,並配合相關賽事安排,積極履行管理責任」。有關賽事期間本局認養場館如有硬體問題,請執行官與支援人員即時處理,並視情況向府方反映。
3. 林副市長指示:「因應賽事及場館人力調派需求,部分機關於賽會期間需增派人力協助。請主計處及人事處同意,有關機關增派之人力,只要經首長簽核同意,即可納入世壯運專案加班範圍,以確保賽事運作」,請秘書室配合辦理,並將專案差勤系統等規定轉達支援人員,並依據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排班作業。另請人事室協助確保志工及支援人員工時符合法令,避免違規引發爭議。
三、市長指示:「針對輝達宣布於北士科設置臺灣總部一案,請都發局及產業局注意相關訊息,亦針對所有群聚效應相關投資發揮積極作用。在相關行政效率上要及早想定、規劃。北士科發展必然帶動周邊住房需求,請都發局特別關注,強化當地都市更新推動工作」
四、針對民間單位協助宣傳世壯運行銷布條,建議未來設計複核機制,針對行銷內容可採拍照回傳或由同仁至現場查核,避免產生誤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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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