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簡瑟芳局長
紀錄:陳映如
出席:劉美秀副局長、陳建華副局長、吳金龍主任秘書、楊智盛總工程司、黃智卿專門委員、林玄理專門委員、胡如君副總工程司、陳正廷副總工程司、洪月卿秘書、陳麗如專員、陳家梁正工程司、陳映如正工程司、潘才鉉科員
廖漢章正工程司、顏邦睿科長、謝佩珊科長、陳建志科長、張家純科長、張裕隆科長、陳柏延科長、高國峯科長、
虞積學處長、洪德豪總工程司、
詹育齊處長、黃美靜總工程司、張詩林正工程司、
方暐婷主任、羅永慶主任、鍾依儒主任、吳名秋主任、林慧倫主任、
夏翠蒂主任、辛冠儀副主任、江昶賢專案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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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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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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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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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日本全國町並保存聯盟與台灣歷史資源學會共同主辦之町並保存大會涉及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容積移轉、公私協力等議題。屆時綜合企劃科、都市規劃科、都市設計科及更新處派員與會,並由都市設計科擔任接洽窗口,由陳副局長召集上開科處研商當日與會的分工事宜。
二、有關建管處辦理之優良公寓大廈評選,請建管處於活動評選期間蒐集並紀錄社區故事,未來除可以軟性行銷方式推廣政策,亦可於每年研習會分享案例,以利社區學習及推廣。另請於建管處提供觀摩名額予住宅服務科及住都中心,以作為優質社宅管理經驗交流與參考。
三、建管處辦理公寓大廈管理之法令說明會及研討會對社區運作與管理極具重要性,請建管處洽委辦廠商整理常見或特殊議題,預先設定研討主題,藉由分享常見議題促進社區參與率,亦可做為輔導支持公寓大廈社區之基礎。另可規劃與其他建管單位辦理政策交流,納入雙北交流或北台合作交流議題。
四、有關市政會議中研考會報告府級列管重大計畫之預警案,請住宅工程科針對可能發生預警案如有工程延宕或流標等情事預先研擬調整方案,非事後始補救。
五、有關花蓮縣政府與本府業務交流事宜,請人事室擔任窗口,涉及交流議題部分再請各科室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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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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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中市長指示:
1.「請各機關針對屬長期性或例行性舉辦之機關活動研議該如何因應時代需求予以調整與精進,並思考活動舉辦的目標客群、效益與能見度,避免舉辦流於形式的活動」。請各科處室依市長指示檢討轄管業務,研議活動轉型與提升效益之可能性,避免以舉辦或不舉辦逕予刪除之二分法角度思考。
2.「各機關推行之政策若原預算屬中央補助款因財政收支劃分法調整致遭刪減預算補助者,應於接獲相關訊息即刻回報府級。」請一局及兩處掌握轄管業務,保持政策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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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