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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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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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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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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議員質詢地籍線與建築線不重合之議題,若後續議員仍對處理方式有疑義,請都市測量科協助釐清並說明案情。
二、有關青銀換居涉及高齡者居住問題,請住宅企劃科與社會局老福科接洽後續協助流程後整理為SOP,並再準備相關說帖。
三、社宅冷氣議題請住宅服務科持續與中心研議評估,提出可行作法與精進方案,並由陳副總督導辦理。
四、請住宅服務科及住都中心於各社宅對外招租時排定可入住期程,以確保可告知正取戶入住相關資訊,保障入住權益,本案請陳副總督導。
五、為因應租賃專法上路,請楊專委督導住宅企劃科、住宅工程科、住宅服務科共同研議本市社宅租金調整SOP。
六、有關外牆安全議題,請建管處研擬機制精進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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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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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會議研考會報告:「各機關如有重大或即將發生之議題,應事先提供FAQ予話務中心,以利第一時間協助民眾回應或轉介,減少話務中心進線量」。本局常見如社宅招租、租金補貼或即將進行南門市場搬遷案,均請各科於發布新聞稿時同步研擬FAQ。另提醒提交FAQ之內容務必簡明,聚焦於常見問題及精簡答覆,以利話務中心使用。
二、請各科室精準掌握國賠及行政訴訟案件回覆時程,由總工室統籌並定期提報局務會議。另針對工務部門質詢所要求資料,請業務科依限提供;涉及總質詢議題者,請預先準備資料並研擬答覆。
三、主秘會報宣達事項如下:
(一) 新聞及輿情處理:各機關接獲媒體詢問時應即回報府級首長,並於3小時內完成正式回應;回覆數據須確認正確性,避免使用簡體字。若屬突發或跨縣市事件,應就本府職權範圍內事項即時公布初步處理結果,避免延誤或推諉。
(二)有關市長總質詢、市長施政報告(含專案報告)議員質詢議題,請各科室依府函規定依限回覆,逾期回覆之機關將被提報主秘會報檢討。
(三)簽報府文時本局請署名「都發局」;所屬單位請附註所屬單位都發局(建管處或更新處),避免署名錯誤。
(四)請各科室加強門禁管理,離開前務必確認關門關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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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