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規劃科發稿日期:109年06月10日
聯絡人:楊智盛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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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 增列保證金繳納類型及簡化檢討內容 符合資格業者於109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 避免受罰
本府於108年底公布「臺北市政府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供103年12月31日以前之違章建築及違規使用且供營業使用者申請納管,納管者本府暫不依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規定予以裁處。統計至109年6月10日,已有3家業者取得納管資格,初步審查合格計4家,目前已有31家業者提出申請。為利業者申請,經本府參採計畫公告後民眾反應之意見,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增列保證金繳納方式及簡化檢討內容等項目,並呼籲符合資格業者於109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依規定查處。
都市發展局表示,關渡平原之長遠規劃尚待國土功能分區檢討,在國土功能分區確定前之過渡期,市政府透過試辦計畫暫時將關渡平原地範圍內屬103年12月31日前違建及違規使用納入管理,並由業者檢討建築公共安全、消防設備、環保措施等,防止違建及違規使用之影響擴大。計畫公布後,部分民眾反應計畫內容之執行可否更於便民,經市政府相關單位檢討後,在防止違建違規不擴大、協助民眾納管的原則下,已參採部分意見納入計畫,更利於民眾申請。
例如業者繳納保證金原僅能繳納銀行本票及現金,市府再增加「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之繳納類型,讓繳款者得保有繳納款項之利息收益;建築物內部裝修材料部分,申請納管對象得按場所現況實際使用類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檢討簽證,更具彈性;另具有大型市招的業者,如該市招屬10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有廣告物,得依現況檢核納管,減少業者納管之改善成本。
都市發展局表示,經委託輔導團隊逐戶拜訪及調查位於關渡平原及洲美農業區營業之違章建築及違規使用有333家業者,較密集區為承德路七段、大業路、大度路沿線,業者多數為汽車展售買賣相關行業,亦有部分為倉儲、餐廳、小型製造業等;且經輔導團隊訪視後,絕大多數業者皆表示有意願提出納管申請,市府亦參採民意讓保證金繳納、建築公安檢討及廣告物檢討更具彈性,呼籲尚未申請輔導納管的業者應儘速申請。
本局已將試辦計畫相關資訊及各局處諮詢窗口公布於本局網站「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專區」供民眾瀏覽下載運用,並於109年1月16日寄發土地所有權人通知信、109年3月25日及109年6月1日寄發正式公函告知納管對象儘速申請。只要有意願申請之民眾於申請期限屆至109年6月30前向本府申請掛件,本局均將受理並允許日後補件。另提供諮詢專線,協助業者申請輔導納管,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專線(0908-587-708)洽詢。
l 「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專區網址:https://udd.gov.taipei/collection/d5vnogf#article-10327
l 「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服務專線:0908-58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