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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訊息 -新聞發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設計科
發稿日期:110年06月25日
聯絡人:林芝羽科長
聯絡電話:02-27258275

緩衝期將屆,臺北市都審收費自1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為有效利用公共資源、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臺北市政府於今(110)年2月19日公告「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辦法」,每案收費1萬元至8萬5千元不等,考量申設單位所需因應時間,因此明訂緩衝期,全案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都發局表示,目前已有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及宜蘭等縣市實施都審收費制度。考量多年來市府投入大量公共資源,進行行政流程簡化檢討、審議服務平台更新及無紙化平台設置等,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因此推動臺北市都審收費制度。期間經法令預告及多次與業界公會溝通並獲得支持,於今年2月完成都審收費法制程序。

臺北市都審收費額度依審議程序分軌分級,每案收費1萬元至8萬5千元不等。因應無紙化及後疫情時代的需求,市府也透過審議服務平台輔助判斷申請案應繳納之費用,並提供臨櫃、ATM、網路銀行及信用卡等多元繳費管道。

都發局表示,都市設計審議制度肩負維護整體都市景觀、確保公共環境品質及串聯區域性風貌等多重使命,未來仍會持續精進都審制度、確保審議品質及提升審議效能,也希望藉由收費制度的推動,減少書圖不全或規劃方案未確定的申請案送件闖關,讓公共資源能有效利用,並透過市府、開發單位及市民的努力,創造更佳友善的都市空間。

都審收費金額

上架/更新日期: 110/06/25
資料檢視日期: 112/04/30
承辦人: [都市設計科] 吳子瑜
聯絡電話: 轉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