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新處更新事業科發稿日期:111年2月24日
聯絡人:陳品先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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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北市都市更新建築物因應極端氣候之能力,積極從永續發展及韌性城市呼應SDGs永續發展目標,北市府於111年2月24日公布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增訂「建築物屋頂平臺及立面垂直綠化」容積獎勵項目(建築規劃設計五),最高獎勵為基準容積加乘4%!
面對全球極端氣候變遷,北市府積極倡議都市永續發展,透過減緩與調適之策略,整合市府28個權責單位針對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物落實永續臺北海綿城市及田園城市施政目標,顯有成效。另北市都市更新處自99年辦理公辦都市更新案以來,已有33件公辦案件,其中16件申請「綠建築標章」,相當於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換言之,透過容積獎勵落實永續發展實有正向助益!
為加快城市轉型腳步,除由公部門帶頭示範,更需積極向外推展,「由公而私、由內而外」,本次增訂「建築物屋頂平臺及立面垂直綠化」容積獎勵項目,只要綠覆率達「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第5條法定之各類建築基地綠覆率1.6倍以上,且屋頂平臺及立面方式垂直綠覆面積占總綠覆面積1/2以上者,按所達倍數級距核給基準容積2%、3%及4%的獎勵額度。另外如與「綠建築標章」容積獎勵項目之「綠化量指標」不得重複原則下,可以同時申請2項獎勵項目,對於零碳城市推展更是重要里程。
柯文哲市長表示臺北市將善盡地球公民義務,勇於承擔國際減碳責任,並且追求2050淨零排放願景,期望臺北市成為一清新、舒適與放鬆會呼吸的宜居永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