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113045088號
主旨:公告本市部分社會住宅自111年7月1日起移交「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營管理。
依據:依住宅法第35條及本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8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移交社宅:行天宮站、敦煌、萬隆站、新興、洲美、大龍峒、景文、金龍都更分回戶、大橋頭等9處社宅。
二、移交內容:111年7月1日起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中心)接管移交社宅,後續由中心負責社宅出租、管理維護、住戶服務等經營管理業務。
三、其他事項:
(一)大龍峒社宅5戶商業設施(下稱店鋪),自111年7月1日起移交中心經營管理。
(二)為辦理社宅經營管理業務,自111年7月1日將提供移交社宅住戶、店鋪承租戶留存於本局之個人資料予中心;如不同意,請於移交前完成退租,以免中心取得個人資料。
四、諮詢專線(111年7月1日起如有經營管理業務相關疑問):
(一)已移交社宅(行天宮站、敦煌、萬隆站、新興、洲美、大龍峒、景文、金龍都更分回戶、大橋頭)及店鋪(大龍峒):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5161855。
(二)未移交社宅: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02)27772186轉0再轉2。
(三)未移交店鋪: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02)27772186轉0再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