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發稿日期:1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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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總都計案依通案原則須提回饋,市府秉持專案與協助立場與文化部溝通尋求共識
空總現仍為軍事機關用地之公設用地,因文化部所提未來規劃除文化使用外尚有商業使用,故參照本市公設用地變更為商業區應回饋40%土地通案原則要求回饋,該回饋比例係全市通案、統一之標準。
都發局表示,空總由文化部推動「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為解決建築物使用不符合都市計畫問題,市府已先協助文化部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申請為期7年之臨時使用,於108年4月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惟請文化部基於未來規劃考量,應於審議通過後2 年內提出都計變更案。
市府與文化部雙方為了空總之未來規劃,已由彭振聲副市長與李靜慧次長成立專案小組就都計變更所涉規劃內容溝通討論,且歷次溝通過程中回饋土地之議題已納入,亦將公設用地變更為商業使用之特專區應回饋40%土地為全市一致之標準清楚、明確告知文化部;且公設用地變更為一般使用分區應回饋土地是全臺各縣市的標準,並非屬臺北市的特例。市府係依法行政,並秉持專業誠意與文化部協商空總基地未來規劃。
另文化部曾以基地正中間之古蹟及歷史建築群等作為回饋方案,市府考量其回饋予本府後將使經營管理未能統一恐有疑慮,且回饋土地應有公益及使用獨立性,故建議文化部應研擬其他替代方案,或基於空總基地整體規劃利用,得另覓其他國有土地異地回饋予市府,文化部正研擬替代方案中,俟文化部提供方案,市府將本於專業、公平合理原則協助。
都發局強調,空總都計案受到市民及各界所持續關注,市府除持續與文化部溝通討論取得共識,文化部作為都計變更申請單位,就空總未來整體規劃方向盼能盡速向社會大眾說明溝通,才能使本案能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