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發稿日期:112年6月27日
聯絡人:許偉恩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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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坡地安全為前提 北市府持續與各界討論坡地危險建物都更
臺北市議會今(27)日召開法規會審議本府研擬之「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對於開放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重建,惟就修正草案內容熱烈討論,故法規會決議留待下會期續審,市府將秉持「維護坡地安全、改善居住環境」立場,持續與各界溝通以凝聚共識。
北市府於112年3月公告都更五箭政策,其中協助位於山限區、山坡地危險建築物以都市更新方式重建為「法放寬」政策內容之一。北市府基於維護坡地之自然環境、水土保持及坡地景觀,過去限制「山限區」及「山坡地」不得以都市更新方式重建;考量老舊窳陋致危害居住及公共安全之危險建物,亟待透過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故本次修正草案協助「山限區」及「山坡地」之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等危險建物,其所在基地無地質敏感之虞者,得由北市府主動透過迅行劃定更新地區方式,降低更新案整合門檻至50%,協助坡地危險建物得以更新方式重建。
本修法草案於今日議會審議時對於地質敏感區內既有建物得否適合以都更方式重建、坡地建物適宜之建築高度等議題熱烈討論;更新處表示,因山坡地具環境敏感、地質脆弱等特殊自然條件,在極端氣候影響下,山坡地危險建築物都市更新涉及層面甚廣,故修正草案後續將與社會各界廣泛討論,並納入今日議會審議意見,在「維護坡地安全、改善居住環境」之基礎上,召開數場座談與各界溝通、凝聚共識後,提出修正草案內容予議會續審,以保障坡地居住權益及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