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發稿日期:112年12月5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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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工業區BR-2街廓都計回饋受贈土地之運用,依法規劃利用並無圖利開發商
有關南港工業區BR-2街廓都市計畫受贈土地之運用,103年至104年間歷經郝前市長、柯前市長府級政策討論確定,因當時衛生局使用空間不足,提出相關使用需求。
國產實業103年間申請南港工業區BR-2街廓都計變更為商業區,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回饋總面積40.5%土地予市府,包括可建築土地(特定商業區五)、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其中特定商業區五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市府分回樓地板供本府衛生局及市立聯合醫院作辦公室使用。
都發局表示,本案由國產實業擔任實施者出資興建,市府再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分回樓地板。實施者所提列相關成本支出皆按「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計算,並經本市都更審議會審決,過程及內容均依都市更新規定辦理,並無圖利開發商。
針對里長及民意代表今日所提BR-2基地未作為社會住宅及區里活動中心,都市發展局表示,市府已在南港區盤點多處工業區變更回饋基地規劃作為社會住宅;另里長訴求的區里活動中心,則將由本府民政局及南港區公所,依里長需求提案至市有資產供需整合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