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設計科發稿日期:112年12月26日
聯絡人:謝佩珊 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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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效率升級
強化分層分級,113年發布實施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通過「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修正案,修正重點為「簡化審議流程」及「精簡審議範圍」,未來民間小型開發案可透過幹事會審議程序快速通關,縮減開發時程。
有關簡化審議流程,本次修正除放寬現行一般、專案、簡化等3種審議層級之適用案件類型,更新增「幹事會審議程序」,未來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下之民間開發案,可由幹事會審議後,續辦核定程序,免再提委員會審議,加速審議時效。
有關精簡審議範圍,基於都審審議重點在於基地外部環境品質,修正容移接受基地、公有建築物、公辦都更等送審規模及條件,同時捷運系統部分將著重於影響都市景觀之捷運出入口範圍。
都發局表示,審議規則修正案預計113年1月發布實施,希望藉由公私有開發案之法令規範更明確,都審效率再升級,讓民眾有感市府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