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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訊息 -新聞發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7月9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
聯絡電話:2720-8889#8263

赤峰、南西商圈反映修改土地使用規定,市府尊重地方意見並將納入全市通檢檢討

  赤峰、南西商圈土地使用分區大部分為「第四種住宅區」,巷弄寬度主要為5.45至6公尺左右,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該分區作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大多須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並須符合樓層、面積等允許使用條件,此舉主要是為保障住宅區的消防、環保、公安等環境品質。

  該區前因民眾自113年4月多次大量檢舉違規使用, 經本市商業處陸續稽查通報多數商家營業態樣為飲料店業及餐館業,因未符「第四種住宅區」,需臨接8公尺道路寬度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本局已依規定陸續於113年5月底對建築物使用人寄發行政指導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

  為兼顧本市住宅區商圈之商業發展及住宅品質維護,本府訂有「臺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裁處作業原則」,其規範由該商圈內109年1月1日前已設立之商家連署及自律項目等規定(如噪音、油煙、垃圾等),如經環保局、衛生局查告一年內累計違反自律項目者,再依都市計畫法裁罰。目前赤峰商圈及南西心中山商圈已遞件申請適用,本局依規定審理中。

  至於赤峰、南西商圈現況作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不符合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建議修正相關法令等意見,本府均尊重。本府預計於114年啟動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法定程序作業,惟鑒於108年間辦理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師大商家陳情放寬第三種住宅區1樓作餐飲、零售等規定,當地居民持有反對意見,因未獲共識故維持現行規定,考量住宅區使用項目之檢討仍需居民與店家之間彼此有共識,始得共存共榮,後續將評估地區發展情形,聽取商圈店家、地方民眾之意見,兼顧地區居住環境與商圈發展,納入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進行檢討。

  至報載該區是因投資客檢舉讓店面遷走以利都更一事,未收獲相關訊息。

上架/更新日期: 113/07/09
資料檢視日期: 113/07/09
承辦人: [都市規劃科] 洪鈺翔
聯絡電話: 轉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