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143031882號
主旨:公告本市營運中社會住宅自114年6月1日起全數移交「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營管理。
依據:依住宅法第35條及本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9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全數移交:本市營運中社會住宅自114年6月1日起全數移由「臺北市住宅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中心)接管,後續由中心負責住宅出租、管理維護、住戶服務等經營管理業務。
二、個人資料:為辦理出租住宅經營管理業務,目前由本局營運,尚未移交中心接管之社宅(小彎、行善),申請人暨住戶留存於本局之個人資料,自114年6月1日起將提供予中心;如於移交前放棄承租或完成退租,則視為不同意提供,中心不會取得個人資料。
三、諮詢專線(114年6月1日起):
(一)住宅及大龍峒社宅店鋪: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5925116。
(二)未移交店鋪: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02)27772186轉2505、2508、2509、2512、2516、2517、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