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相關法令及申請書件請至[臺北市容積移轉線上申請系統]之法規資訊及訊息快遞下載。
壹、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
一、 接受基地移入方式
容積代金: 接受基地移入容積應有 50% 以上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辦理。
送出基地: 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道路用地及本市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
(※ 以送出基地移入之容積不得超過當次申請移入容積量之 50%)
二、 申請程序
送出基地前置作業查詢:請至【臺北市政府容積移轉前置作業查詢系統】辦理,以確認送出基地之開闢情形及是否受領徵收或價購補償。
都計容積移轉申請:請至[臺北市容積移轉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申請流程:
一般容移案件(附件1)|都更併同變更都計之都計容移案件(附件2)|容移快速請照方案(附件3)
三、 容積代金專區
貳、 文資容積移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
一、 接受基地移入方式
送出基地: 經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其所定著之土地、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
二、 申請程序
文資容積移轉申請:請至[臺北市容積移轉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申請流程:請參考附件4,於申辦文資容移前應依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面積檢核表檢核面積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請送件前向文化局釐清或補充說明原因。
參、 諮詢窗口
若您有任何疑問,請洽各業務承辦窗口: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古蹟容積移轉: 請洽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 8254~8261、8290~8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