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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規劃

臺北市容積移轉專區

容積移轉相關法令及申請書件請至[臺北市容積移轉線上申請系統]之法規資訊訊息快遞下載。

壹、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

  • 一、 接受基地移入方式

    • 容積代金: 接受基地移入容積應有 50% 以上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辦理。

    • 送出基地: 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道路用地及本市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
      (※ 以送出基地移入之容積不得超過當次申請移入容積量之 50%)

貳、 文資容積移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

  • 一、 接受基地移入方式

    • 送出基地: 經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其所定著之土地、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

  • 二、 申請程序

    • 文資容積移轉申請:請至臺北市容積移轉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 申請流程:請參考附件4,於申辦文資容移前應依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面積檢核表檢核面積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請送件前向文化局釐清或補充說明原因。

參、 諮詢窗口

若您有任何疑問,請洽各業務承辦窗口:

  •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古蹟容積移轉: 請洽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 8254~8261、8290~8293

上架/更新日期: 115/07/03
資料檢視日期: 11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