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住宅租賃市場上存在眾多問題,包含弱勢房客租不到適合的房子、租金價格過高租不起、承租的房子可能是違建等等,房東也會因為租屋管理麻煩、容易有糾紛等問題,而寧願將房子閒置不出租。政府透過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提供房東專業服務、保障租賃關係外,也協助弱勢房客解決租不到、租不起及租不好的問題。
為協助弱勢民眾於租賃市場租屋、鼓勵民眾釋出空餘屋,及減輕地方政府新建社會住宅的財政負擔,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而本府居住政策亦採多元取得方式興辦社會住宅,其中即包含包租代管民間住宅方式,期藉由引進民間業者,協助民間租屋媒合、包租或代管,由具有租屋管理經驗的業者以專業角度協助房東及房客服務,除保障承租雙方權益外,並提高房屋所有權人釋出閒置住宅做為社會住宅使用之可能,增進住宅資源有效利用。
內政部委託地方政府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相關業者如下:
一、本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租屋服務事業專線:
(一)崔媽媽蝸牛租屋有限公司02-23685670;02-23683071
(二)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02-25239222
(三)睿達租賃住宅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富裕傳承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02-25233432
(四)大管家房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02-27317933
二、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委託臺北市租賃公會辦理:臺北市租賃公會第4期計畫業者計10家(凌 群不動產有限公司、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東昇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星華股份有限公司、匯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勝開發有限公司、易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松信不動產有限公司、租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禾豐好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若欲透過以上10家業者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者,請逕洽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聯絡電話02-21006300)。
住戶入住社會住宅後,即由本局將各式規範、管理機制、社區生活機能服務及該區社會服務資源等資訊,彙整為住戶手冊,供住戶查詢、使用,住戶如有社會福利需求,均可向各社福資源單位洽詢。社會局也會辦理社區宣導,使住戶有更多機會瞭解社區社福資源。後續本局與社會局將展開關懷弱勢住戶、視其需要提供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使弱勢住戶在遷居新環境後,亦能獲得良好適應、服務不中斷。
本局已於110年初完成啟用社宅住戶線上報修系統,以有效縮短住戶通報及維修時效。 目前社宅新建完成及首租期間,已依個案性質建立報修機制(含住戶、物管、承商三方報修及執行SOP),以利服務品質提升。 另本府將現有「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行政法人之組織型態轉型為「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北市住都中心),藉由行政法人之彈性制度,持續精進各項軟硬體管理維護品質及其他住宅政策制定,以達提升本市安居環境。本市社會住宅於111年7月起,逐年移由北市住都中心管理。
不可以。家庭成員以申請1戶為限,配偶分戶者亦同,重複申請者,僅受理先完成送件登錄之申請案,其後送件之申請案駁回。
一、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112年10月27日修正發布)
二、在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三、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者。
四、家庭成員均無承租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政府或民間興建之國民住宅、社會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
五、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14年為180萬元以下),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114年為每月7萬1,327 元以下)。
六、家庭成員之不動產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金額(即943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一、社會住宅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上班時間內親送(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不受理申請,現場收件開放與否將依各社宅招租公告為主),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0041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案件不予受理。
2.網路申請:請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https://rent.thurc.org.taipei/),以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之方式申請之。
二、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應提供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資料,配偶分戶者,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戶籍謄本)。
3.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4.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年內)。
5.切結書。
6.以「本市就學就業」身分、「行政區戶」身分於該區有就學、就業事實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日前1個月之在學證明、服務證加薪資條(須識別公司名稱及公司所在地地址)或其他可證明在職文件影本。
三、若欲掌握社宅招租資訊及細節,建議可由下列方式獲得:
1.可洽詢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可於南京龍江路口站搭乘46號公車至大道路站,步行4分鐘;或搭乘捷運至永春站,步行13分鐘,即可到達)或該中心資產經營部諮詢專線(申請承租相關事宜):(02)2592-5116轉380、381、383、384、386;亦可至該中心網站(https://www.turc.org.tw/tw/)查詢公告訊息。
2.由Line獲取資訊:您可追蹤本府LINE官方帳號並訂閱社宅資訊(Line/主頁/服務/官方帳號/搜尋「臺北市政府」並追蹤/聊天頁面「訂閱市政消息」/社宅資訊),未來社宅招租資訊將透過LINE即時傳送給您。
3.由電子信箱獲取資訊:可至臺北市安心樂租網訂閱最新消息(https://rent.thurc.org.taipei/subscription),未來如有社宅相關資訊,將自動即時傳送至您的電子信箱。
一、於110年5月1日前申租本市國宅者,可至下列連結查詢配租情形:
等候承租國宅概況表
二、本市於110年5月1日全面停止國宅申請候租;現有申租住宅需求者,請參考「如何承租社會住宅」中有關社會住宅申租、應備文件等相關訊息:
常見問答-如何承租社會住宅?
申請人同時申請租金補貼及承租社會住宅,須預先填妥放棄租金補貼聲明書,並於簽訂本案住宅租賃契約時生效,自租賃期間起算日停止受領租金補貼並應返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