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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服務

1.國宅公共設施證明書核發受理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電話:(02)2777-2186分機2513謝小姐】,基於便民服務,請國宅所有權人檢附身分證影本,免書證、免謄本向本局提出申請。
2.申請書內容填寫清楚所要申請的國宅門牌、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通訊處、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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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更新日期: 098/06/04
資料檢視日期: 115/04/15
承辦人: [住宅企劃科] 謝季涵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