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當年度公告受理日起至當年度年底止。
(二)113年度公告受理日:113年1月2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經審查合格者,每戶每月補貼新臺幣1,500元。惟每月租賃金額低於1,500元者,以實際租賃金額核發租金補貼。
國宅貸款利率自113年3月27日起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調整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由1.595﹪調整為1.72﹪,基金提供部分220萬元年息調整為1.762厘,銀行融資貸款部分則調整為2.595厘。
1.國宅公共設施證明書核發受理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電話:2777-2186分機2519汪小姐),基於便民服務,請國宅所有權人檢附身分證影本,免書證、免謄本向本局提出申請。
2.申請書內容填寫清楚所要申請的國宅門牌、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通訊處、申請日期。
答:
(一)查詢土地使用分區可利用網路查詢。
(二)查詢土地使用核准條件可利用網路查詢: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業務法令/土地使用分區法令/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可至市民服務大平台書表下載頁籤下載流程圖,並下載都市計畫道路標高申請書或水準點申請書。
申請道路規劃標高須檢附申請基地建築線指示圖影本乙份,申請水準點資料可免附。
郵寄、親送至市府大樓(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都市發展局)或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上網申辦(非全程式)。
可至 市民服務大平台 書表下載頁籤下載流程圖,並下載 都市計畫樁恢復申請書。
檢附申請基地建築線指示圖影本乙份。
郵寄、親送至市府大樓(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都市發展局)或至 市民服務大平臺 上網申辦(非全程式)。
地形圖:除道路、建物等平面資料外,同時具有地形資料之地圖。目前多以等高線表示地表之高低起伏,為線條與記號(稱為圖式或圖例)之形式,透過各種測量方法及必要之簡化(如道路上之車輛不畫),客觀記錄地表自然景觀與人為構造物,是各專業領域通用之地圖。依其記錄之方式可分為:
數值地形圖(如圖一):以電腦檔案依地物屬性分層記載之地形圖。可任意放大縮小、開關圖層與套疊其他地圖,即一般通稱之電子地圖。
類比地形圖(如圖二):早年電腦科技尚未發達以前,將地形圖記錄於紙張、膠片、布匹等材質,為非數位形式,故稱為類比地形圖。
影像圖:以類似照片形式(實為電腦影像)表現之地圖。能忠實呈現攝影時之地表狀況,毋須具備專業知識即能閱讀,非常適合一般大眾使用。因透過正射糾正技術進行坐標定位,又稱為正射影像圖。依所利用之飛行載具分為:
航測影像圖(如圖三):以飛機為載具,利用航空攝影測量(簡稱航測)及專用相機拍攝製作之正射影像圖。
衛星影像圖:以人造衛星為載具,利用遙感探測技術(與航測原理相近)拍攝並製作之正射影像圖。
空照圖、航照圖與航測圖:泛指以航測法製作之地圖。因無法分辨究為地形圖或影像圖,易生混淆,建議不使用。
實務上常以影像圖作背景,數值地形圖為前景,相互搭配運用,可兼具二者之優點。請參考本局「 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及「 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